答:依據農業產銷班設立暨輔導辦法 :
第三條 農業產銷班應以年滿十八歲,且土地相毗連或經營相同產業之農民為班員組成。
第四條 農業產銷班之類別及產業分類如下:
一、農作類:蔬菜、果樹、花卉、雜糧、稻米、特用作物等:( 1 、每班班員 10 人以上。 2 、每一產業每戶以 1 人為限。 3 、全班栽培面積合計 10 公頃 (設施利用型為 5 公頃 )以上。 4 、土地合法使用(應檢附合法土地使用證明文件)。 5 、每一班員栽培面積至少應為 0.1 公頃 ( 設施利用型為 0.05 公頃 ) 以上。)。
菇類( 1 、每班班員 10 人以上。 2 、每戶以 1 人為限。 3 、全班設施栽培面積合計 2 公頃 以上。 4 、土地合法使用(應檢附合法土地使用證明文件)。 5 、每一班員設施栽培面積至少應為 0.05 公頃 以上。)
二、畜牧類:毛豬、牛、鹿、羊、兔、肉雞、蛋雞、水禽、火雞、鴕鳥等。
三、漁業類:水產養殖、特定漁業、漁業權漁業、娛樂漁業等。
四、其他類:休閒農業、養蜂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之產業。
同一農民就前項所定類別,同一產業以參加一個農業產銷班為限。
各類別及產業之農業產銷班組班規模條件 ( 詳如該輔導辦法 ) 。未達組班規模條件者,直轄市或縣 ( 市 ) 主管機關得視當地產業發展需求核定是否准予組班。
第五條 農業產銷班名稱冠以直轄市或縣 ( 市 ) 、鄉 ( 鎮、市、區 ) 、產業或產品,並應有班別編號,同一鄉 ( 鎮、市、區 ) 同一產業之班別編號不得重複。但本辦法發布施行前,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列冊登記之農業產銷班,得保留其原名稱。
第六條 農業產銷班應訂定班公約,並載明下列事項:
一、名稱。
二、宗旨。
三、輔導單位。
四、業務範圍。
五、班址。
六、班員加入、退出與除名之規定。
七、班員權利及義務。
八、班費繳納或退還之規定。
九、班長、副班長、書記及會計選舉方式及任期。
十、經費運用、財產保管及會計制度。
十一、班公約修改之程序。
十二、解散及清算之規定。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
第七條 農業產銷班由班長檢具下列文件,送請輔導單位協助審查符合規定後,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登記:
一、設立申請書。
二、班員名冊。
三、籌備會議紀錄。
四、班公約。
五、班員經營規模證明文件。
六、輔導單位出具之同意書。
七、其他與農業產銷班或班員有關之證明文件。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於一個月內完成審查,符合規定者,予以列冊登記,不符規定者,通知農業產銷班於三十日內補正,並副知其輔導單位予以協助。
詳細資料請上農糧署網站(http://www.afa.gov.tw/)查詢農業產銷班設立暨輔導辦法。(連結: 首頁 >農糧法規 > 法律命令 | > 企劃類 > 農業產銷班設立暨輔導辦法 )
答: ( 一 ) 產銷履歷如何申請?
農友執行 ( 或申請 ) 產銷履歷﹐大致包括以下四個步驟 :
(1) 根據 TGAP 進行生產栽培。
(2) 將產銷資料資訊化,輸入電腦。
(2) 向驗證機構申請產銷履歷驗證。
(4) 列印標籤,逐批張貼於產品包裝出貨。
如果您對產銷履歷有興趣,期待更多的消費者可以吃的安全安心,歡迎您加入產銷履歷,申請方式如下:
事前工作階段 |
1. 前提 : 有志於執行產銷履歷的農友夥伴 |
申請組織代碼 |
1 前提 : 您應該已經對「產銷履歷」﹐以及 TGAP 的內容與作業﹐有所瞭解﹐ (1) 已完成各項 TGAP 的查核表單﹐紀錄生產過程有一段時間、 (2) 要以集團方式申請驗證者,應已確認總部、成員及其相互關係 |
持續輸入履歷 |
1. 前提 : 完成申請組織代碼 |
申請驗證 |
1. 前提 : (1) 農產品產銷履歷登入系統中已具備三個月以上的產銷履歷記錄,且已進行一次以上自我查核, (2) 如果是以集團方式申請,應完成管理體系並至少完成一次內部稽核, (3) 經上述查核及稽核判斷本身已符合相關規定 |
取得驗證 使用標章 |
1. 前提 : 取得驗證機構發給的產銷履歷驗證證書 |
農民相關表格 |
( 二 ) 輔導措施
- 由農委會農、漁、畜各產業主管單位及各區農業改良場、試驗所 積極協助農漁民通過產銷履歷驗證。
- 政府補助驗證費用:為擴大輔導產銷履歷農產品之生產、供貨及驗證,輔導初期由政府補助農、漁、畜產品之驗證費用及驗證機構之認證費用,以降低成本,幫助農民安心生產。農委會規劃於 96 至 98 年就農民驗證費用全額補助, 99 至 101 年補助 2/3 , 102 至 104 年補助 1/2 ,預計補助至民國 104 年,以減輕農民負擔。
- 擴大產銷履歷農產品之供貨行銷通路。
- 營造各賣場產銷履歷資訊查詢環境。
- 辦理行銷推廣活動。
答:
( 一 ) 「小地主大佃農」政策,係指政府輔導無力或無意耕作之農民 或地主,將自有土地長期出租給有意願擴大農場經營規模之農業經營者,促進農業勞動結構年輕化,並使老農安心享受離農或退休生活。同時,政府協助農業經營者(大佃農)順利承租農地,擴大經營規模,降低生產成本,並輔導改善經營設備(施),提高農業經營效益及競爭力。
( 二 ) 申請「小地主大佃農」輔導應具備什麼條件?
小地主必須為持有農地所有權之自然人,大佃農為符合專業農、產銷班、合作社、農會或農企業公司身分條件,且承租農地擴大經營總面積達一定規模者,才能納入輔導對象。
( 三 ) 大佃農如何申請輔導?
請上(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網站 www.coa.gov.tw)查詢 ( 首頁 / 重大政策 / 小地主大佃農)
答: 請上農糧署網站( http://www.afa.gov.tw/ )查詢國內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及收費標準(連結: 首頁 > 有機農業 > 國內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及收費標準。)
答:請上( 農糧署網站 http://www.afa.gov.tw/ )查詢農糧署有機農業輔導措施(連結: 首頁 > 有機農業 > 農糧署有機農業輔導措施
答:請參閱 高雄區農業改良場補助計畫作業規範 https://www.kdais.gov.tw/ws.php?id=5765
答: 請上農糧署網站( http://www.afa.gov.tw/ )查詢農場登記規則。(連結: 首頁 > 農糧法規 > 法律命令 > 企劃類 > 農場登記規則)
答:
- 農會於每年 2 月中下旬會召開洋蔥的年度產銷調節說明會,農會應會通知農民參加,也希望農民能和農會保持良好的互動關係。
- 有關洋蔥最新病蟲害發生情形及用藥資訊可逕上高雄區農業改良場的網站查詢。或逕電【 08-7389060 】高雄區農業改良場植保研究室詢問辦理。
- 本場發布的農業資訊經常透過農委會網站進入農業行動化平台 - 「田邊好幫手」網頁,利用手機號碼加入會員,即可隨時接收到最新的農業相關簡訊。
答:
- 高雄場針對產銷班有小額補助,惟產銷班的最近年度考評成績需達 70 分以上。產銷班如有小型農機具需求,可經由輔導合作社提送計畫,函送高雄區農業改良場審查辦理。
- 農糧署地區性農機輔導原則列小牛搬運車,為汽油式搬運車(售價 75,000 元 / 台),農糧署補助 1/3 ( 25,000 元),產銷班如有小型農機(小牛搬運車等)需求,建議由輔導合作社彙整產銷班需求,南區分署列入明( 103 )年度規劃補助單位。
答:
- 高雄區農業改良場的產業整合發展補助計畫,貴班如有需求可經由大樹區農會提送計畫函送高雄區農業改良場審查委員會審查。
- 小型農機產銷班如有需求,亦需透過輔導單位(農會、合作社)彙整,並研提補助計畫,函送本分署審核。
答:
- 產銷班若經市府核准成立後,即可由輔導單位向農糧署、高雄市政府等單位提送相關的補助輔導計畫。
- 貴班若於 5 月核准成立,可經由輔導單位向本場提送產業整合發展補助計畫,屆時高雄區農業改良場可輔導協助辦理,惟產銷班需自備 1/2 配合款。
- 個人資金需求貸款,煩請天利農產運銷合作社洽詢農業金融局了解相關專案低利貸款內容後,向班員說明參採。
答:個別農民可將需求報產銷班,由產銷班彙整後,報送農會或合作社場,由農會或合作社場書寫計畫書送縣市政府,轉送農糧署申請補助。
答:請農民於田間採取土樣(至少5個樣本點),放入容器中均勻混合後,取600公克(1台斤)裝入塑膠袋,寫上姓名、作物別、電話、住址、地號後,寄送本場土壤肥料研究室,二星期後可得檢測分析報告,研究人員會依檢測資料及作物別,給予合理施肥的建議,並將檢測結果送交農民參考。
答:
- 科別:Tiliaceae(椴樹科或田麻科);
- 地方俗名:南美假櫻桃、西印度櫻桃、昔來薩樹、台灣咖啡;
- 學名:Muntingia calabura L.;
- 地方俗名會造成同名異物或異物同名爭議;
- 學名為統一名稱没有爭議,放諸四海皆準
答:
- (1).無論加入或新成立產銷班,都應先找在地輔導單位如農會、合作社或公所諮商洽詢。(2)謹寄上農業產銷班輔導管理辦法及相關文件供參酌。
- 謹說明如下:(1)產銷班成立的目的為輔導土地相毗連或經營相同產業之農民,互相結合成立農業產銷班,彼此互助、分享、學習,成長,提高經營效率。(2)所以加入產銷班對你的獲利並無絕對的保障。惟經由產銷班的共同運作可有效的降低成本提高品質。
- 農會只是幫你共同運銷產品,再向您收取2.5~3%的服務費用,您的產品價格,由市場機制決定,影響價格的因素有數量、品質、品牌、認證標章、節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