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情月刊 第103期(95年4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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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花絮]重視輸日農產品農藥殘留管制新措施

[農業花絮]

重視輸日農產品農藥殘留管制新措施

文/林景和

  日本訂於今年5月29日起實施新食品衛生法,對食品農藥等之殘留基準採用新制度,對於未設定農藥等殘留基準之食品,原則上禁止上市出售。新制未實施前,已訂定殘留基準的農藥品項有250項,新制實施後則增加至586項。其中,對未個別訂定殘留基準的農藥,其殘留容許量一律訂為0.01ppm,且同一國家同種品項有2件以上檢驗出農藥殘留問題,該品項將全面進行農藥殘留檢測,由此顯示日本對食品之農藥殘留管制愈趨嚴格。目前日本是我國農產品外銷的主要市場,新制實施後對我農產品輸日必有衝擊,其重要性不容忽視,國人應及早重視此新制之規定,並妥為因應。

  我國輸日鮮果主要有香蕉、鳳梨、椪柑、葡萄、芒果、荔枝及木瓜等7項,為因應日本農藥殘留基準管制新措施,政府已收集上述7種輸日水果病蟲害防治用農藥參考基準,該基準概分為3類:(1)台日雙方皆訂有殘留容許量,而我國標準與日本相等或較嚴者,請果農遵守我國規定即可。(2)台日雙方皆訂有殘留容許量,但日本標準較我國略嚴者,請果農務必謹慎使用,相關技術可洽詢改良場等單位。(3)日本殘留容許量較我國嚴苛者,務請果農避免使用。上述相關資訊將於病蟲害防治講習時,明確向農友詳細說明,請踴躍參加。

  為確保輸日果品農藥檢測合格,果農應先向縣政府辦理輸日登錄,以配合出口業者集貨;其次,應積極參加政府單位之相關技術講習,並正確應用於生產上,而且還要詳加紀錄,以供日後出貨時,提供出口業者該用藥紀錄和農藥檢驗合格報告,否則不得外銷。其中農藥檢驗合格報告,也將做為外銷芒果、荔枝及木瓜三項果品能否進場做蒸熱處理之憑據;如此層層管制可能增加果農麻煩,但保障果品之安全衛生為時勢所趨,惟有如此才能有效因應日本果品農藥管制新制度,以利我國輸日果品順利通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