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辨鮮豬肉之指標 93.02.06(五)   販售病死豬肉業者一旦遭查獲,可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處新台幣四萬元以上、 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一年內再次違反者,並得廢止其營業工廠登記證照。   賣豬肉的小販有義務查明豬肉的品質及來源,如果明知是死豬肉還賣給民眾 ,即嚴重違法。為免病死豬肉流入市面,根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一條第一款, 食品若變質或腐敗,不得販售。   衛生單位無法抽驗市售豬肉是否為病死豬肉,因為豬隻若是肺病死亡,其他 部位的肌肉不一定檢驗得出來。肉品市場派駐有獸醫,為每一隻豬進行屠前、屠 後的檢查,以確保豬隻在進場拍賣、屠宰前是沒有傳染病的活豬;而屠宰後,也 會針對內臟等進行檢查。   豬隻在運送的過程中,很容易因為空間過度擁擠、碰撞緊張,出現緊迫症, 甚至昏迷倒地。這時,豬商都可依法提出該緊急屠宰,獸醫在檢查確定沒有傳染 病等問題後,就會准予進行屠宰。豬隻昏迷或死亡都會倒下。   但狀態不同,死豬會有屍僵現象,四肢會連續僵直數小時;昏迷的豬四肢則 仍會自然下垂。肉品市場不屠宰死豬,但有些豬隻確實到拍賣場已無心跳、呼吸 或有傳染病等因素,被判定為廢棄豬,一年平均接獲一百多隻,獸醫會進行解剖 、拍照存證,屠體上潑灑藍色染料,送到化製廠做成肉骨粉或有機肥。   中央畜產會在屏東肉品市場設立監測站,所有市售屠宰豬,都經檢驗單位的 磺胺劑檢測合格,才能運到市場販賣。   一般死豬在屠宰時由於血放不乾淨,瘦肉的顏色看起來比活體屠宰的紅,有 經驗的消費者很容易分辨,所以一般死豬屠宰的豬肉大都流向香腸、肉鬆、肉乾 等肉製品市場,消費者就很難分辨了。   另外,價格也是分辨的一大指標,目前豬肉一台斤成本約七十元,若做成香 腸,每台斤至少要一百元以上肉販才有利潤,做成肉鬆則每台斤要賣二百元以上 ,如與行情相差太多的價格,其豬肉來源就要擔憂了。   有生命跡象就是活豬,包括跛腳豬、軟腳無法站力的豬都是活豬。奄奄一息 ,隨時會死亡,但仍有微弱的生命跡象,包括呼吸、心跳,對疼痛仍有反應。緊 迫豬會使肌肉產生變化,最終造成豬肉品質受影響。而死豬則無任何生命跡象。 以上為活豬、緊迫豬及死豬之定義。   如果豬隻在進入肉品市場後,發生緊迫現象,肉品市場人員或是運豬的司機 就要請值班獸醫師申請緊急屠宰,獸醫師會檢查豬隻、量體溫,只要超過三十九 度,但在獸醫師檢查之前,豬隻已死亡,就不允許屠宰。   肉品市場的緊迫豬是死豬或活豬,是由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駐場的獸醫師決定 。屠宰未經衛生檢查,為不合格之屠體、內臟,依畜牧法第三十三條第二項規定 ,可處十萬至五十萬的罰鍰,情節重大,或一年內累犯,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