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不是家務事 93.03.10(三)   有很多的女性在與丈夫攜手打拚多年,建立了事業後,卻因丈夫有新歡或是 某些因素,而開始受到丈夫的暴力相向,在今天現代化的台灣社會中,家庭暴力 出現的頻率非常的高,暴力使人身心所受的的創傷,很難在短期內復原。   面對家庭暴力加害人的暴力行為,一般人可能會有憤怒的情緒,覺得真是野 蠻,根據臨床經驗,家庭暴力中的加害人有些常見的人格特質和迷思,經過輔導 與治療,可以獲得部分的改善。   對於這些加害人的輔導與治療有幾個原則: 一、教導壓力與憤怒管理的技巧:在我們的生活當中,難免會有各式各樣的壓力 ,如何讓這些壓力有適當的情緒出口,這是可以學習的,例如培養輕鬆的休 閒活動、旅行、與人交談等。 二、學習心情鬆弛的技巧:當我們心情緊繃的時候,情緒的控制力往往就會比較 差,這時我們可以透過練習深呼吸、腹式呼吸、肌肉放鬆等,來保持偷快的 心情。 三、教導堅決不使用暴力的解決技巧:如果當我們情緒實在是控制不住要發作的 時候,建議您暫時的離開的方法,先離開現場避一避這火暴的場面,以免導 致令自己會後悔的結果。 四、鼓勵以正面而且具有建設性的態度來表達情緒:學習用口語說出心中的感受 ,可能是不滿、生氣、委屈,要讓對方瞭解,對方多半願意作善意的回應, 需要幫助的時候,一定放下身段勇敢的向人求助,有時正是解決問題的好方 法。 五、矯正過度的依賴並且鼓勵個人獨立:在婚姻的關係中,夫妻雙方要隨著個人 的發展階段和家庭發展階段的不同任務,來追求成長,否則的話,可能會常 有衝突發生。 六、改變對男性憤怒與攻擊的錯誤認知:男性不一定只能表現強者的樣子,不一 定要有權威,才具有男子的氣概。受人尊敬、受人歡迎的男人,一定是思想 成熟、態度體貼的人。 七、改變對女性的錯誤識知:有些男性把家人當作是自己的財產,完全忽略了他 們的自主權,或是固著於傳統男主外,女主內的性別角色,壓抑了女性的才 能,這些想法其實都是很不合時宜的。   法律上規定,醫事人員、社工人員、臨床心理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 警察人員在執行職務時,如果有家庭暴力的犯罪嫌疑的人,應該要通報主管機關。   事實上,社區中如果有類似的事件,應該是早有跡象的,所以社區民眾應該 勇於的關切,並且主動的協助,鼓勵有暴力傾自的人接受輔導與治療。   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往往是弱勢的族群,比如幼兒、老人、婦女等,需要家 庭以外的人提供協助,如果能夠藉由四周熱心人士的關心,早日獲得處理,相信 可以避免許多嚴重的傷害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