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水土災害防、救避災的作法  93.8.3(二)   台灣山高、坡陡、地質脆弱,每年發生的颱風常帶來超過500釐米的高度豪 雨,因此常造成水患、崩塌及土石流等災害。再加上許多山坡地區原具彌尺珍貴 的調節洪水功能的森林覆蓋,近年快速為道路房子取代;尤有甚者,許多原應為 河水所使用的行水區也蓋了許多房子大樓,減低了雨水入滲土壤和河水行走的空 間,這些人為錯誤更使災害頻率和程度加劇加重。   台灣許多地區常淹水,很多人把造成災害和防救災的責任完全推給政府及救 援單位是不公平的。淹水期間,在交通阻塞情況下,接到的報案都希望搶救人員 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太多的求救要求,使人員及設施皆有限的救援單位疲於奔命 ,很難及時達成每人的期望。   但更令人痛心的是不少民眾缺乏避災的觀念,未能事先避開易淹水及發生崩 塌、土石流的危險地區,因此造成不必要而枉的人命損失。   應設計並落實全方位民眾宣導教育,培養和建立「防災、救災、避災人人有 責」的共識和作法,主要讓民眾充分了解台灣許多易淹水和發生土石流的危險地 區,在預報的颱風豪雨來臨前,一定應以「36計走為上計」為第一要務,居住在 這些地區的民眾一定要及時避開以減少生命財產損失。   在適當地點興建防洪、分洪工程及相關水土保持工程等雖然也必要,但政府 無法在每一危險地區都興建這些費錢耗時的保護工程,而且這些工程的功能也有 其極限。   水和土石流等水土災害問題要多管齊下,除了興建堤防、分汛、水庫調節、 防砂工程等定點的措施外,主支流集水區的森林保育和相關水土保持工作也不能 偏廢。   更重要的是本來屬於水要走的行水區也要排除萬難恢復其應有的排洪能力, 為了行水區的開發建設限制的有效落實,更要運用各種管道加強和地方政府及民 眾協商,減少執行的障礙。   畢竟除了提高危機意識,使居民避免居住在危險地區之外,唯有做好這些措 施才是水患與土石流問題的長遠解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