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鼠咬破電線引起火災,屋主有責? 92.06.28(六) 老鼠咬破電線外緣,導致電線走火引發火災,並波及到左右鄰居 造成重大損失,屋主應否負賠償責任呢?依最近台北地方法院的一項 判決,其答案是肯定的。 民國九十年六月卅日,台北市敦化南路上的東帝士摩天大樓發生 火災,事後和保險公司打起損害賠償官司,台北地方法院經過長時間 審理後,於不久前審結,法官認定起火點的信義房屋總部『未盡工作 物所有人管理責任』,才導致信義房屋內部電線遭老鼠咬破引發火災 ,判令信義房屋總部應賠償承保火險的蘇黎士產物保險公司新台幣五 百二十九萬元。 有了這個案例,社會大眾應引為殷鑑,今後應對各人的住房善加 維護,以免再發生類似老鼠咬破線引發火警事件,導致自身損失不算 ,很可能還要對波及左鄰右舍付出巨額賠償! 台北市敦化南路上的東帝士大樓這場火警,由於當時火勢既大且 猛,曾引起社會的關注,雖經台北市消防局出動大批人事全力灌救, 仍導致大樓內多家公司裝潢受損嚴重,紛紛提出求償。 這場火警的起火原因,經台北市消防局進行鑑定後,確定起火點 在十樓的信義房屋總部,胡姓女員工座位附近的電線疑似遭老鼠咬破 外緣等外力所引起的。故蘇黎士產物保險公司依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 有關規定,主張信義房屋總部『未盡土地上工作物所有人管理責任』 ,確實注意及維護電線外緣的完整,而導致引發火警,自應負賠償責 任。 蘇黎士產物保險公司是承保東帝士大樓內中美商如新公司的火險 ,在這場火災發生後,已先賠償如新公司五百廿九萬元,隨後依上述 主張向台北地方法院起訴,請求信義房屋賠償該公司已理賠如新公司 的五百廿九萬元。 法官開庭審理時,信義房屋雖表示曾進行火警系統檢修,但未就 其內部電源線路外緣絕緣體是否有破損進行檢辦,並提出市府工務局 的公安複檢記錄。法官認為其檢測項目與消防無關,雖認定是信義房 屋總部已盡『善良管理人責任』,因而判決信義房屋敗訴,需賠償蘇 黎士保險公司五百廿九萬元。 法界人士表示,老鼠咬破電源線引發火警事件時有所聞,但屋主 需為此負責賠償責任的案件並不多見;像前述台北市敦化南路東帝士 摩天大樓火警,樓內有多家公司受到波及,損失慘重,紛紛向法院起 訴求償,但成者少之又少。僅有蘇黎士產物保險公司獲得勝訴,且如 數判賠。為什麼呢?法界人士指出勝負關鍵瑞視當事人在告訴時如何 主張。 過去,這款老鼠咬破電線引發電線走火案件,被波及的鄰居多以 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指屋主因故意或過失引發火警,致使其受損害, 要求屋主賠償。然而老鼠咬破電線,實非屋主所能預見,因而以此求 償者敗訴居多。 可是,蘇黎士公司則改依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主張信義房 屋未確實對公司內部電線盡維修管理責任,以致發生火警,導致他人 蒙受損失,自應負擔損害賠償責任。這項主張,也成為法官判決的關 鍵。 有了這個案例,提醒社會大眾對於自己房屋內的電線應善加維護 ,按時檢修,以免遭老鼠咬破引發火警,自身損失事小,還要賠償波 及鄰居的損失,那就更划不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