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山林如何修補 92.10.14(二) 多年來,政府放領、放租的山坡地,被人恣意的濫墾、濫伐,迄 無妥善解決之道,致使台灣的山林保育工作一直難有很好成效;許多 山坡地改種檳榔、水果、高冷蔬菜,經濟利用提高了,但所導致的災 害不斷,人類將因而自食苦果。 握有經營權者為取得經濟利益,先是闢道路,隨後濫墾、濫建; 原住民保留地也如出一轍。山坡地的超限利用,不僅樣貌被破壞殆盡 ,更處處潛藏崩塌危機。 台灣原本充滿著無垠的原始森林,動物種類繁多,但是不到一代 人間,已經演變成滿山遍野的檳榔園、高山茶園、高山菜園等單一植 被,由於施灑殺草劑淨耕,加上濫捕野生動物,山林裡的生物多樣性 因而急速消失了。 政府在檢討公有山坡地土地放領政策時,對於河川、水庫集水區 、山坡陡峭地等具危害公共安全之虞的地區,都不再放領;在公有山 坡地土地放租政策方面,則嚴格限制公有山坡地放租用途,以加強造 林為主;山坡地的濫墾、濫建,將加強取締,尤其是超限使用的檳榔 樹林、果蔬園等都會優先處理,並提高造林誘因,輔導造林。 政府還應設法重建山地法律與秩序,同時在政府組織再造時,也 將環境保育納入考量,由水土保持局與林務局合併成立「國土保育署 」,或是再與環保署、水利署合併為「環境部」,期能統一事權,並 恢復山林警察的作法,或晉用原住民成立高山部隊,專責台灣山林保 育工作。 打椿編柵並不適用於陡坡與碎石子地層,而且台灣崩塌地型態繁 多,崩塌規模、崩塌深度、崩塌地區、地質與水文條件均有所不同, 在學理及實務上整治工法要「因地制宜」,而不是一味採用單一的自 然工法。 近年來,林務局辦理崩塌地治理工程,就採行因地制宜,大都能 收治理之效,鮮少失敗,例如南投縣水裡鄉七股林地區、嘉義縣竹崎 鄉腦寮地區等,都是成功復育崩塌的實例。 不管從預防或是治療的觀點,以複層植生營造茂密的森林,是最 好的方法。換句話說,就是用植物來防衛土石流,植物是最好的山地 保護者,還可以回復森林的生物多樣性,可謂一舉兩得。 如果土石流終究會發生,那麼透過植生復育,至少可以將土石流 發生的頻率減至最少,災害範圍控制在最小,對人類的傷害降到最低 。 想要修補山林破碎的臉,是可能且可行的。問題是,如果不能透 過通盤的國土規畫,以有效利用土地,兼顧生態保育,反而任由一張 張漂亮的臉破碎了,那麼,修補的工作做得再多、再好,恐怕也趕不 上人為的無情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