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森林公益功能與森林經營管理 92.06.03(二) 台灣森林資源豐富,森林面積高達210萬公頃,佔全島總面積的 58.5%。林木蓄積約有3億多立方公尺,針葉樹佔42%及闊葉樹佔58 %。森林可以生產木材及非林產品直接貢獻國計民生,又能提供多種 公益功能,造褔社會大眾,森林實為國家及社會的重要資源。 經營管理森林之主要目的,是永續發展並向社會大眾提供產品、 價值、服務及機會。所謂永續發展是指一種發展,能滿足現在需求而 不損及後代子孫滿足其需求的能力而言。 森林經營管理是從人類對於森林的需求而產生。但是值得一提的 是,由於森林會產生多樣化的公益功能,不能完全照所有者的意願而 任意經營,必須制定大家共同遵守的經營指導原則。 「社區林業」,希望社會大眾參與林業建設,並且享用自然空間 與森林環境,促使林業成為整體社會發展不可或缺的一環。 我國土地利用分類,概略分成森林、農田及都市三類。森林在本 質上與其他兩種土地地用方式不同,缺乏代替品及市場功能失靈。森 林與環境的關係,如果站在生態學的立場,則森林與地形、地質及氣 候,同為構成地區或地球之自然環境的一個元素,符合社會大眾所認 知的事實。 在實施時,公益功能必須與其他功能調配適當,當作一種公共事 業處理。實施程式是「目的→目標→手段 (技術)→評估」,規定各 個階段的責任,以使能夠徹底執行。 總之,重視木材生產以外之森林多元化公益功能,具體的作法就 是育成複層林。複層林在水源涵養功能方面,可使運積土、風化土層 及腐植土層的發展深厚,必然成為保育的場地。 在土砂崩壞防止方面,可按坡面斜度、地質及土層之發達程度訂 立管埋計畫。其他如屬於河川生態系之濱岸林帶,有防止日曬、產生 落葉、繁殖昆蟲、留存倒木,又能形成緩衝帶等優點,亦應將其撫育 成複層林。 至於從野生動物保育觀點,個別生態系保育與生態系間的移動可 能,所形成之生物多樣性保育走郎,亦為重要措施。保安林應該以天 然林為型態而實施經營管理。人工林雖然是受人為影響最強的森林, 亦應考慮所在地之潛力,逐漸將人工林自然化。 台灣如果培育複層林,其所花費用必然高出現行培育單層人工林 甚多,同時也需要較深的林學知識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