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瓜種子長出了絲瓜,種苗商人虧大了 90.8.11(一) 每年入夏,天氣炎熱,此時西瓜正好大收上市,既消暑又解渴, 甚得廣大消費者喜愛,尤其早幾經農業專家研發交配成功的「無子西 瓜」,更是受到消費大眾所歡迎。 在十年前,有一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經營農場日裔美人川聖也看 準了「無子西瓜」,於是透過友人在台灣購買無子西瓜的種子,在他 的美國農場內培育種苗販賣,企圖大賺一筆,不料,在開花結果後, 該「無子西瓜」竟然不是圓圓,再仔細一瞧,卻是細細長長的絲瓜, 川聖不甘損失慘重,乃委託台灣友人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決出售種 子的商人賠償他的損失共計三十七萬多美元。但經法官調查後,種子 商人亦認為可能是工作人裝錯罐子或貼錯標籤,自知理屈,經核算後 ,由法官判決賠償美國農場主人損失一萬六千多美元。 有了這個案例,商人在出售產 (貨)品之前,一定要注意到「品 管」工作,切不可有型號弄錯的情形,否則會有損商譽,更甚者,可 能因而吃上刑事與民事的官司。 這件「無子西瓜」的種子送到美國育苗,竟然結出長長絲瓜的案 例,是發生在民國八十年間,那時無子西瓜正在台灣盛行,由於瓜甜 且沒有種子,甚得廣大消費者喜愛,所以農民爭相種植,都有不錯的 收益。 當時,有一在美國西部加利福尼亞州經營農場的日裔美人川聖得 悉此情,認為無子西瓜在美國也有其市場,於是透過台灣友人,向高 雄市一家種苗公司購「無子西瓜」種子四公斤,總價僅數千元新台幣 ,在公司人員裝罐並貼上標籤後,郵寄給川聖去繁殖種苗。 川聖收到無子西瓜種子後,心想可以大賺一筆,乃委請農業專家 在他廣達五十英畝的農場內育苗,一面在媒體上刊登出售無子西瓜種 苗的廣告,徵求農友預購該種苗。 不料,經該農場及訂購農友栽培成長開花結果時,竟然果實不是 圓圓的,而是長長細細的,再經成長後,卻發現不是無子西瓜,全部 都變成了絲瓜!川聖不受此慘重損失,乃又委託台灣友人向高雄地方 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認為種子商人在騙他,請求法官判決賠償他美金 三十七萬多元。 此時,種子商人自知「代誌大條」了,於是主動透過這位友人向 川聖道歉,在法官開庭時,也坦誠承認是把種子弄錯了。法官在查證 後,裝種子的鐵罐上標籤圖樣是個大西瓜,可見是公司人員搞錯種子 而不自知,經核算結果,認為川聖的損失沒有所請求的那麼多,於是 只判決賠償他美金一萬六千多元。 法界人士表示,這件無子西瓜種子竟長出絲瓜的案子,由於種苗 商人自知是弄錯了,除了向對方道歉外,亦賠償其損失,本案到此就 落幕了。然而就法律層面來研討,此項情況有過失與有意兩種,前述 種子商人是疏忽過失造成,只要賠償對方損失就可以了;如果屬有意 弄錯的,即涉及詐欺行為,除依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規定可處五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一千元 (銀元)以下罰金,所造成的損失, 對方仍有權請求賠償。 做生意的人應有誠信,若出售的商品沒有嚴格的品管,萬一有了 瑕疵,是要負起貨品調換之責,否則將會鬧上法庭,對自己的商譽有 所損害,像前述西瓜種子長出絲瓜的案例,是值得商家警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