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討水土保持政策與展望 90.6.19.(二) 水土保持是國家永續發展政策不可或缺的,亦為政府重要施政重 點。台灣水土保持事業於民國四十年由農復會創辦以來,經過近五O 年長期的發展,從早期以減少土壤沖蝕,增加農地生產力,逐漸擴展 到山坡地保育利用、山坡地管理、集水區保育、治山防災、生態綠美 化、教育宣導等均有顯著成效,民國三八年水土保持法公布後,更奠 定水土資源永續發展之法律制度。 八八年九二一震災後,工作重點除災區工程復建外,並推動土石 流及坡地災變防範執行計劃,辦理衛星影像監測、崩塌地調查及治理 規劃、土石流危險溪流調查、高危險潛在村落調查劃定、治山防災構 造物全面總體檢、土石流災害通報及應變措施等多項調查。並辦理災 區土石災害緊急水土保持處理計畫、震災後崩塌地植生綠化及土石流 防災宣導。 為因應國內外主客觀環境的變遷與整體經濟發展的需求,山坡地 保育與利用之策略上亦應有階段性與前瞻性的調整,在兼顧人與自然 之融合及生態環境之維護下,促進山坡地農業的永續發展。 對已開發利用之宜農牧地,應輔導實施保育措施,促進省工經營 降低生產成本;對宜林地及低限利用農地,則輔導獎勵造林保林,減 少被再開發的誘因。 推動綜合性中小集水區資源保育:改進水土保持技術,推行有機 農業,並加強植生綠美化,減少無機工程構造物,減輕對生態環境的 影響。 推動山坡地農村綜合發展規劃及建設:謀求生態、生活與生態環 境之適度平衡,期逐步達成農村生活現代化、生產企業化及生態自然 化之「富麗農村」目標。 加強農路改善及維護管理:暫停山坡地新闢農路應予延續,並加 速辦理全國農路普查建檔,提供政府規劃辦理農路改善以及取締違規 濫闢道路之參據。 加強山坡地查報取締:落實衛星影像輔助山坡地管理與監測系統 之查報,從嚴處罰「水土保持法」案件,提高山坡地違規查報與取締 技巧,以及加強行政機關與檢察機關之聯繫,並爭取替代役支援縣市 政府。同時訂定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獎勵辦法,對著有積效及違規使 用舉發人給與獎金。 加強山坡地水土保持設施安全檢查:研訂安全檢查手冊、自行檢 查表,供山坡地居民使用,並辦理山坡地非農業使用之水土保持設施 安全檢查講習會。 落實合法申請非農業使用之監督與管理:嚴審並列管山坡地開發 之水土保持計劃,落實專業技師規劃設計與監造簽證、施工中檢查與 監督管理等制度。 面對當前台灣山坡地水土資源保育及開發利用間日益複雜的問題 ,水土保持及集水區科技的研擬發展重點,須有其前瞻性,應優先探 究當前各項水土保持問題及解決對策,做為研究政策及執行之參考依 據;同時加強集水區水土資源保育、土砂災害防治等研究,建立水土 流失評估模式、土石流預警系統、崩塌地潛在地區調查、防砂工程技 術改進與開發,以及整合研究成果與轉移應用於實務,全面提升水土 保持成效,並建立國際間之資訊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