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生態系之經濟效益 90.3.13.(二) 由於經濟社會的進步,教育水準的提高,森林資源提供給消費者 的財貨和服務的形態,己經由過去的「生產導向」的經營方式,逐步 轉變為以「消費者導向」的森林多目標經營,提供多元化的服務。 森林生態系之整體經濟價值,是將森林資源視為一完整不可分割 的個體,其效益內容涵蓋該資源所能提供之各類服務和財貨之總和。 由於森林生態系具有公共財之性質,無法經由市場交易得知其資 源的價值何在,所以常造成資源開發與保育之間的爭論。 價值是用來衡量或指示某物之相對重要性,以便於選擇與決策。 價值乃由個人之主觀效用而來。 價值的決定有二個來源,一是人之內在主觀價值,即從個人心理 對某物之認知與態度而來;二為社會外在客觀價值,是藉動機將個人 內在主觀價值付諸行動之價值。 目前國民所得帳對於森林資源的計算僅納入森林資源的有形價值 ,即林產品及相關森林副產品的貨幣價值,但事實上,森林生態系所 提供的效益,如涵養水源、防止土壤流失、提供野生動物棲地、淨化 空氣、環境綠化、調節氣候和吸存大氣二氧化碳等生態效益,以及提 供自然體驗、教育文化、科學研究、森林美學、休閒娛樂、提升生活 品質等社會效益,因沒有實際市場交易,所以未能適切的反映出貨幣 價值。 將自然與環境資源納入舊有的國民所得帳中,可作為國民生活品 質、福利水準及環境永續發展的總指標,是故綠色國民所得帳應以環 境及永續發展之觀點來測量經濟、社會之表現和成長趨勢。 為了準確計算國民總福利所得,綠色國民所得帳應整合出一套包 含環境、社會和經濟的會計帳,以期有效管理及使用有限的自然和環 境資源,以達社會經濟的永續發展。 自然資源如適意資源、生物資源等均具有無排他性之特徵,屬於 公共財,任何人均有權享受該資源所提供之效益。 由於森林生態系具有公共財之性質,並無實際的市場可供交易, 因此必須設計一個虛擬市場,藉由詢問受訪者的願付意願以作為效益 衡量的指標。 一般而言,因為一般人對於損失較得到感受來得深,所以願付價 格會少於願受補償價格。但是願受補償價格的偏離程度較嚴重,所以 採用願付價格作為條件評估法的效益指標較為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