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火管理策略 90.1.20.(二) 森林發生火災一向被林業經營工作者視為最嚴重的災害,因此森 林火一直被視為災害而以森林火災稱之。 當天然森林被伐取後,人工營造的森林取而代之,因而當森林火 吞噬辛苦營造的人工林時,人類的利益受到嚴重的威脅,故視森林火 為災是必然的。 台灣每年仍有許多林火發生,根據統計,大部份的森林火燒皆為 人為引發。因此,森林火災的防救是不可缺乏的一項技術措施。 策略上滅火行動分為直接滅火與間接滅火兩大類,直接滅火以小 型的火場為主,它判定的依據是燃燒的火焰高度,當燃燒火焰高度不 超過四至五呎時直接以人力或化學藥劑滅火。它使用的技術可以說簡 單原始,例如鏟土覆蓋或腳踏火苗均可。 一旦野火擴展行經能預測掌握時,所採取之技術是包圍主火,在 主火遠處開闢防火線,並儘速引燃包圍圈內的燃料,簡單說其實是以 火攻火的技術。 森林救火隊普遍知道也使用直接與間接救火策略,但較之國外有 空中的支援,台灣之森林救火不易得到這項有效能的支援。各救火隊 的經驗都認為台灣山區地形惡劣,路途遙遠,森林火若發生在偏遠山 區,要在短時間內趕抵現場幾乎是不可能,因此期待有空中支援的心 聲普遍存在。可惜的是依台灣的現況恐怕難以解決這個問題,因為不 論直昇機或一般飛機,能協助或支援森林救火的可能性均不高。 不同地區因森林情況之差異有不同需求, 草原較多之高山地區需要的是火拍,竹林為主的低海拔林區則強 調需可以灌救地下水的設備,這種現象凸顯了各林區須針對不同特色 研發適用的小型滅火工具。因此在滅火工作的研究上提供了研究單位 極佳的思考方向。 生態系經營若強調以生態演替的觀點配合經營,則林火問題首當 被考慮,林火生態理論認為二葉松林與林火關係應屬互動,林火若遭 抑制則二葉松林將被其他植群取代,未被取代前它可能是疏林狀態。 因此強度的林火撲滅政策若也在生態系經營中執引,則二葉松林因燃 料累積而可能引發巨型林火。 林業經營在邁入廿一世紀的初期必然受到科技、社會轉型的影響 所有變化,首當其衝的可能是林火對林業經營的威脅。當全世界的林 業國家都在轉變對林火的觀念與政策技術時,林務局能藉由最新的資 訊傳達給基層人員,並藉以深度討論凝聚共識以期應付新挑戰,此種 前膽性的觀念與作法令人佩服。 林火既不可能避免,傳統的林火政策與技術既己面臨更新之必要 ,則新架構的林火管理策略仍須由更多的討論及研究方能達成新要求 之基本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