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造公益彩券犯偽有價證券罪 89.7.1.(六) 在風行一時的「愛國獎券熱賣期間,有少數財迷心竅的人於是動 起歪腦筋,變造中獎獎券號碼企圖兌領獎金,事發後,都吃上偽造有 價證券的官司,現在「公益彩券」又開始熱賣了,由於「刮刮樂」的 獎金誘人,始歹徒又起挖補變造之念,豈知這也構成犯法的,同樣要 吃上偽造有價證券罪的官司! 「公益彩券」經政府相關單位一再審慎研議後,始於去(八十八 )年底才正式發售,獎項分為兩種,一是購買的「刮刮樂」,如刮出 有三個一萬元字樣,您就刮中了獎金一萬元,可至銀行兌取獎金,由 於小獎一、二百元的刮中機率頗高,使想試試手氣的人驅之若鶩,然 而懷有發財夢的歹徒亦認有可趁之機,於是就動起歪腦筋,下面這則 事例,是值社會大眾警愓的,不但自己不可以變造彩券,同時也要小 心自已被歹徒所騙,破財事小,為自己惹上一場官司,那就划不來了 ! 有一名現年六十二歲的林姓男子,是殘障重疾人士,以往,政府 發行「愛國獎券」,他即以販售獎券賺取蠅頭小利為生,現在,政府 又發行「公益彩券」,他仍然前往登記批購,再沿街叫賣。 今(八十九)年元月九日上午十時許,林姓男子坐著輪椅,在台 北市信義區福德街一帶兜售公益彩券時,當時有不少人向他選購彩券 ,人群中突然有一名年約四十多歲的男子,手持一張第二期刮中一萬 元獎金的彩券,表示懶得到銀行去兌領獎金,希望向林姓男子直接換 取新的公益彩券。 林姓男子起先表示不願意,要這名男士自己去銀行兌領獎金。但 是這名男士稱只要換取七十五張新彩券就可以了,讓林某賺取二千五 百元,作為手續費及酬勞,平日生活清苦的林某,以代兌中獎彩券, 還有二千多元可賺也不錯,於是便一口答應這名男子,隨即收下那張 中了一萬元獎金的彩券,同時也數了七十五張新的彩券,該男子接過 彩券後迅速離去。 販售彩券的林姓男子,次日他持刮中一萬元獎金的公益彩券,前 往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台灣銀行松山分行兌換獎金時,該行經辦的劉 姓行員以電腦掃描彩券上的條碼並輸入密碼後,發覺這張彩券是經過 變造的,銀行立即通知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張犁派出所派員警將林姓 券商帶回處理。 林姓券商向警方表示,當時該男子利用客人較多的時要求向他交 換彩券,而且他是老花眼,一時未仔細察看真偽才會發生這種事,由 於他找不到變造彩券的男子,警方雖明知他同時是被害人,還是依偽 造有價證券罪嫌將他移送檢察官偵辦。 法界人士表示,政府發行的「公益彩券」是屬於有價證券的一種 ,如有變造或塗改行為,都會觸犯刑法第二百零一條偽造有價證券罪 ,依法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還得併科三千元(銀元 )以下罰金。 法界人士稱,目前印刷術非常進步,鈔票及彩券等均有防偽措施 ,而且公益彩券上還印有電腦條碼,經過變造的彩券在電腦上就會現 出原形,奉勸歹徒們別再動彩券的歪腦筋了,以免事發後被判重刑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