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乘飛機不可攜帶危險物品∼由立榮航空公司班機爆案談民用航空法 89.6.3.(六) 國內人士旅遊,因公或經商,搭乘飛機作為交通工具已經越來越 普通了,尤其假期熱門時段,各航班更是一位難求,由於乘客份子複 雜,近年來在飛行途中常有影響飛安事件發生,嚴重危及人機的安全 ,所以政府主管機關也修正民用航空法來因應,對於有妨害飛安的乘 客都以刑法來侍候。 曾為我國十項全能運動的國手古金水,他自己沒有坐飛機,卻因 涉嫌託搭乘飛機的侄兒帶一瓶裝有汽油的漂白水瓶子上飛機,結果發 生爆炸,造成多名乘客受傷,且把他自己的胞兄灼成重傷送醫不治, 案經檢察官調查後,依違反民用航空法罪嫌將他提起公訴,最重可以 以判處無期徒刑,此一事件是值得商旅人士警惕的。 這件飛機座艙爆炸案,是發生在去(八十八)年八月二十四日中 午,立榮航空公司一架八七三次班機自台北起飛,於抵達花蓮機場著 陸時,該機座艙第七排上方行李箱發生爆炸,使機艙蒙皮被炸出一個 大洞,造成多人受傷,其中一李姓婦人胎死腹中,至今陷於昏迷,另 我國前十項全能運動國手古金水的胞兄古金池也重傷,經送醫救治無 效死亡。 爆炸案發生後,行政院飛安委員會針對飛機機件等問題進行分析 ,花蓮地檢處則指揮警方針對是否有人為因素進行偵辦,經深入調查 發現,前十項全能運動國手古金水雖未搭乘這班飛機,但他當時曾託 姪子攜上飛機的手提袋,其中可能裝有汽油的漂白水及柔軟精各一瓶 ,事後,經送檢證實散發濃重的汽油味,另外警方在搜索古金水住處 時,亦查獲兩張統一發票,他於八月二十三日曾連續兩次購買汽油, 而且還查到他住處有射入「速力康」的工具,於是把古金水依違反民 用航空法罪嫌提起公訴。 檢察官在起訴書中提出,古金水是於去年八月二十三日,在板橋 市遠東百貨公司購買漂白水及柔軟精,並於同天購買汽油,他明知汽 油屬於危害飛航安全物品,仍加注在漂白水及柔軟精瓶內,同時又以 「速力康(矽膠)」加封瓶口,以防汽油油氣外洩,託交姪子古俊鋒 帶上立榮八七三班機,且闖關通過機場安檢。 立榮八七三班機飛抵花蓮時,因古金水託帶裝有汽油的漂白水及 柔軟精瓶口未封妥,油氣滲出充滿整個置物箱,加以飛機著陸時震動 劇烈,以致放在同一置物箱內的機車電池,發生短路產生電弧作用, 成為引爆的熱源,而產生氣爆。經過研判,這個機車電池也是古金水 有。 承辦立榮班機爆炸案檢察官表示,古金水雖無利用汽油炸毀飛機 的故意,但他明知汽油屬危害飛航安全物品,是不可以帶上飛機的, 猶故意將汽油裝入其他容器,蒙混託其姪子帶上飛機,因而導致爆炸 ,釀成旅客傷亡,所以依違反民用航空法罪嫌將提起公訴。 法界人士表示,古金水被控的行為,雖然自己沒有在飛機上,但 仍觸犯民用航空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二項的加重罪名,依法可判處無期 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不過此案可以上訴到三審最高法院,結果 如何尚無法預測。 由於全球各地時聞劫機及影響飛安事件,所以我國主管機關對於 飛安也別重視,規定所有危險物品旅客均不可帶上飛機,在飛航途中 更不可使用「大哥大」,否則就觸犯民用航空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