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綠化原則 89.12.12.(二) 台灣推動綠化美化已有三十餘年,從生態角度來看,台灣大部分 綠美化是不合乎生態綠化原則及違反生物多樣性保育原則,這包括我 們引進使用太多的外來種、綠地基地太小、破裂不連接的綠帶、太多 的修剪、太單調而且外來的草坪等等。 原生植物經過長期和本地環境共同演化之結果,早已適應氣候、 土壤並且和野生鳥類、蝴蝶、甲蟲、土壤、微生物等野生物產生相互 依存之密切關係,是本土生態系穩定上最好的選擇;而且有很多原生 植物之樹形、樹勢、花形、花色均優雅美觀,非常具有觀賞價值。 台灣地區原生高等維管束植物達4,000多種,喬木、灌木、藤本 、原生野草、野花應有盡有,只要計畫之挑選並逐步建立其栽培繁殖 技術,應付各種綠化美化之需要不成問題。 傳統綠化偏向採用栽植容易、生長快的黑板樹、南洋杉、阿勃勒 、小葉欖仁、鳳凰木、洋紫荊、仙丹花等,而且喬木、灌木、草皮常 常是各自分離的,沒有上、中、下層的多層次綠化觀念,種植得整齊 劃一,成排成列。 為了植物族群之穩定性、景觀之協調性以及各種野生動植物互動 網之建立,應該改採喬木、灌木、野花、野草、蔓藤、蕨類、蘚苔等 多物種混合而且多層次之栽植。它雖是看起來雜亂無章,但這才是最 接近自然,最適各種野生物棲息共生的生態綠化方式。 目前台灣地區現有之法定綠地面積只有約4%,顯示都市綠化嚴重 不足,要達到全面生態綠化效果似仍有一段很長的路。這涉及大家對 土地利用觀念必需改變,而且法令也應配合修正。 綠化之目的在提供大量的枝葉以便進行光合作用,提供氧氣,吸 收二氧化碳;提供舒適之綠意及涼意,並調節氣溫,吸收塵粒;提供 花、果、枝葉讓野生動物來停棲、覓食、吸花取蜜,但是這些目的已 被修枝都剪光了。不管草地之地被植物、綠籬或景觀木,今後宜確實 把握﹁大處種大樹,小處種小樹﹂之原則,種植後應讓其自由、充分 之生長,不要做不當之人工修剪,以發揮最大的生態功能。 為提供野生動物,特別是鳥類、哺乳類、蜥蝪、青蛙等之營巢、 休憩、繁殖、避風雨及天敵的隱蔽場所,應於綠化區域內規劃建立由 喬木、灌木、地被、藤本及荊棘植物等混合密植,保持高度原始狀態 ,儘量少讓人進入,接近完全不受干擾之地區。 在實務上,河川、公路、鐵路、農路及灌溉排水溝兩側廣設綠帶 ,甚至以立體道路或橋樑、動物涵洞等來連結綠帶,都是很好的設計 。另外,由於河川是最自然而且最好的生態廊道,所以在河川治理工 程中應特別注意不能有違反生態或阻卻生態通道之設施物;各種大面 積之生態綠地也應儘量設於河川兩旁,一方面可做為河川氾濫緩衝區 ,一方面可利用水陸交界之有利環境,蘊育更多之物種。 廿一世紀是全球人類深刻體認生物多樣性的重要,而且願意為保 護整個地球生態系而改變觀念、改變制度,提出具體行動方案的新世 紀。新的環境倫理及新環境典範正在各個角落萌芽茁壯,也有更多人 願意為永續環境之經營理念而付出,沒有人會願意做這一場生態革命 的永遠缺席者。我們衷心的期盼,所有的改革行動,就從每一個人的 工作及居住地點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