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領取及使用 89.9.16.(三) 有很多罹患慢性病的朋友,他們很重視自己的健康,配合醫師, 把病情控制得非常理想。但是因為慢性病需要長期藥物的控制,所以 他們必須定期(常常是每個月)至醫院門診,又因為他們的病情穩定 ,看門診的主要目的往往只是拿藥。為了拿樂而排隊掛號、候診,又 排隊批價、領藥,不但浪費時間有時甚至在醫院被傳染了感冒,實在 不經濟。如果只是拿藥,難道不能更簡便一點嗎? 健保局為了方便慢性病人的例行取藥,提出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 設計。只要是符合健保局規定的慢性病,都可以在病況允許、醫師同 意的情形下領取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方便領藥。有哪些病可以領取慢 性病連續處方箋?依健保局的規定有一百種以上的慢性病可以領取慢 性病連續處方箋。常見的病如:癌症、糖尿病、高血脂病、痛風、精 神病、癲癇、高血壓、心臟病、腦血管疾病、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 、慢性腎炎、關節炎、結核病、攝護腺肥大等等。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一次可以領用多久的藥?有效期間有多欠?使 用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一次還是只能領三十天的藥,只是在第二次領藥 時可以直接到原處方醫院、診所或特約藥局領藥,省去了掛號、看診 的負擔。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最長有效期間是三個月。也就是說,您 每三個月都必須到醫師處回診,由醫師評估您的病情,調整藥物,再 決定是否可以續用慢性病連續處方箋。 遺失了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怎麼辦? 別擔心,如果遺失了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您可以再回到原處方醫 師處,請他重新開一張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就可以了。一定要藥吃完了 ,才能再次領藥嗎?萬一時間衝突不方便領藥怎麼辦? 依據健保局規定,您可以在上次給藥服用完前七日內持原慢性病 連續處方箋再次領藥。所以您可以自行斟酌領藥時間,不會有時間衝 突的問題。 如果住得很偏僻當地又沒有特約藥局,有沒有更方便的方法?依 健保局規定,如果您住在偏遠地區,當地也沒有特約藥局,您可以到 其他特約醫院或是衛生所調劑。 有了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真方便,在享受方便之餘,也要提醒大家 幾件事: 一、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是在您病情隱定的前提下,為了方便您的領藥 而設計的良好美意。所以當您病情不穩定的時候,為了您的健康 著想,請千萬不要要求領用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或是強迫您的醫師 開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 同樣的,當您使用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如果在服藥期間病情發生 變化,一定要立即就醫。請醫師依照您病情的變化,重新調整藥物, 以免耽誤病情。 就醫的時候一定要出示您的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讓醫師能夠充分 了解您的病情和現行用樂,才能給您最適當的治療。